请同学们尝试完成以下多选题:
关于刑事责任的追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B: 乙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1,000万元,但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了应纳税款。即便乙拒绝缴纳滞纳金,也不应当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C: 丙明知赵某实施高利转贷行为获利200万元,而为其提供资金帐户的,构成洗钱罪
D: 丁组织多名男性卖淫,由于《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并未限定组织卖淫罪中的被组织者是妇女,对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选项,根据《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包括高利转贷罪)、金融诈骗犯罪。C选项中丙明知赵某实施高利转贷行为,仍为其提供资金帐户,构成洗钱罪。故C的说法是正确的。
D选项,根据《刑法》第358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用、纠集、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刑法》并未限制被组织卖淫者的性别,因而男性可以成为被组织者。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选项,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为非法经营罪,故A项构成非法经营罪,而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A项错误。
B选项,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逃避缴纳税款后,经税务机关指出后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才能不再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1)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2)履行了纳税义务;(3)已受到行政处罚。B项中乙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1000万元,数额巨大,已经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虽然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了应纳税款,但是如果乙拒绝缴纳滞纳金的话,仍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D项。
通过知识点四,同学们已经了解了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和窝藏、隐瞒毒品、毒赃罪,接下来让我们学习知识点五更多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