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本栏目是对你们学过的知识和生活中常见问题的归纳。其中,有一些共性问题,也许你会需要哦!
侵犯客体 :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客观方面 :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达到轻伤及以上后果。
主体 :一般主体,但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应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犯罪负刑事责任。
主观方面 :
仅限于伤害的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轻伤或重伤结果发生而希望或追求。但间接故意对伤害程度可能认识不明确,所以造成轻伤以轻伤害论、重伤的以重伤论,故意伤害内容下的过失致死才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以直接杀人的故意致死是故意杀人罪 。
侵犯客体 :他人的人身权利
客观方面 :绑架他人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所谓绑架,是指用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将他人劫持,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的行为。
主体 :一般主体,但是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主体对绑架中的杀害人质或故意重伤及致死行为负责,定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
主观方面 :故意,并以勒索财物或者劫持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
侵犯客体 :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方面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主观方面 :故意,主要是逼取口供的目的。
主体 :司法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