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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进出口税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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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上述视频深入了解了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进出口税则的内容。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1.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2. 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3. 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4. 滑准税是根据货物的不同价格适用不同税率的一类特殊的从价关税。它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货物价格由高至低而由低至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表现为进口货物的价格越高,其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进口商品的价格越低,其进口关税税率越高。

5. 暂定税率是调整后在一定期间暂时执行的关税税率。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国家对部分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农药原药和中间体、乐器及生产设备实行暂定税率。

6. 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是一种进口国限制进口货物数量的税率,对于在某一限额内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较低的税率或者免税,但对于超过限额后进口的货物则适用较高或一般的税率。目前我国对部分进口农产品和化肥产品实行关税配额,如对小麦、玉米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

7. 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征收特别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海关总署负责实施。

8. 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下列情况除外:

(1)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批准予以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后因情况改变经海关批准转让或出售需予补税的,应按其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等属于保税性质的进口货物,如经批准转为内销,应按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当日实施的税率征税;如未经批准擅自转为内销的,则按海关查获日期所施行的税率征税。

(3)对经批准缓税进口的货物以后交税时,不论是分期或一次交清税款,都应按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计征税款。

(4)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时,都应按该项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5)溢卸、误卸货物事后确定需予征税时,应按其原运输工具申报进口日期所实施的税率征税。如原进口日期无法查明的,可按确定补税当天实施的税率征税。

(6)对由于《海关进出口税则》归类的改变、完税价格的审定或其他工作差错而需补征税款的,应按原征税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

(7)查获的走私进口货物需予补税时,应按查获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

(8)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予补税时,应按其转为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边学边练

1. 以下关于关税税率的适用,说法正确的有(    )。(多项选择)    

A. 进出口货物一般应按纳税人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B.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等属于保税性质的进口货物如经批准转为内销,应  按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C. 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予补税时,应按其申报暂时进口之日实施税率征税

D. 查获走私进口货物需补税时,应按原走私进口日实施的税率征收

通过对这部分内容的学习,你是否掌握了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进出口税则相关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