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二章 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知识讲解>>你问我答


同学们,本栏目是对你们学过的知识和生活中常见问题的归纳。其中,有一些共性问题,也许你会需要哦!

让我来帮你解决常见问题!

问题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回答: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整个过程中或者诉讼的主要阶段起指导作用,为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所共同遵守的活动准则。

问题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包括哪些特有原则?

回答:

(1)当事人平等原则;(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3)辩论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处分原则(6)支持起诉原则;(7)民事检察监督原则。

问题三: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回答:

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起着基础性作用、能够宏观地构建出民事审判的基本框架并使民事审判区别于其他争议解决机制的制度的统称。《民事诉讼法》第10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该条规定了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四项基本制度。

问题四: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有哪些?

回答:

1.合议制度: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的单数审判员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2.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事由,依法定程序,退出案件审理程序的制度。

3.公开审判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理的过程及判决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4.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就告终结的制度。

进入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