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已经学完了本章的知识点一、知识点二知识点三的有关知识。下面由老师把你学过的知识要点归纳一下。
本章知识点总结:
课程标准属于国家课程文件,规定的是国家在某方面或某领域的基本素质要求,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灵魂。因此它毫无疑问地对教材编写、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具有指导意义,是教材、教学、评价的出发点和归宿。本章从课程标准的一般理论、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的制定以及课程内容的选择几个方面探讨了课程标准的制定问题。课程标准应该具有如下的性质:可评估性、可理解性、可完成性、可伸缩性,要考虑学生的差异性。课程标准取代教学大纲,不仅是原有教学大纲存在一定的弊端,同时也是因为课程标准有着教学大纲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且对课程观、课程结构、教材、评价及教师都产生积极影响。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的制定要站在新的学生观、课程观、知识观、学习观的理论基础上,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环境及评价指标多角度进行构建。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上要坚持以下原则:注意课程内容的基础性、课程内容应贴近社会生活、课程内容要与学生的特点相适应。
本章的热点问题及研究方向:
热点问题:我国各学科课程标准内容的研究,特别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的实证研究。
研究方向: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特别是国外理论与实践经验的本土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