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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教育中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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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行政机关为主体的法律责任

(一)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和挪用、克扣教育经费行为的法律责任(《教育法》第71条)

(二)对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法律责任规定(《教育法》第73条)

(三)对违法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教育法》第74条)

(四)拖欠教师工资的法律责任(《教师法》第38条)

(五)在考试管理和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教育法》第77条)

二、以学校为主体的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国家规定招收学员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教育法》第76条)

(二)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向受教育者违法收费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教育法》第78条)

三、以教师为主体的法律责任

(一)对侮辱、殴打教师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教师法》第35条)

(二)对不履行教育教学义务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教师法》第37条、《教师法》第8条第2款)

(三)对侵犯学生人身权、受教育权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教师法》第37条)

四、以学生为主体的法律责任

对学生考试作弊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教育法》第79条)

五、以社会其他组织(个人)为主体的法律责任

(一)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侵权责任(《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11条)

(二)非法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责任(《教育法》第75条)

(三)侵犯学校秩序及学校财产行为的法律责任(《教育法》第72条)

(四)对违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教育法》第80条)

(五)对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规定(《教育法》第81条)

 

边学边练

1.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村由( ),对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以罚款的处罚。(单项选择题)

A. 市辖区人民政府

B. 县级人民政府

C. 乡级人民政府

D. 教育办公室

您已经学习了以上知识点的内容,下面让我们一起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