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与反思
为防止教育法实施的不当及滥用现象,就要对教育法进行监督。通过监督,可以保证各种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保证教育法的实施,从而促进法制建设。我国的法制监督主要有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包括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人民政协、社会团体、社会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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