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单元中,我们学习了国家管理贸易的法律与制度的含义及分类等,这一单元我们来学习和了解政府管理贸易的国内法制度
通过上述视频,我们可以对政府管理贸易的国内法制度问题有所把握,现归纳总结如下:
政府管理贸易的国内法制度主要包括:关税制度、许可证制度、配额制度、外汇管理制度和商品检验制度等。
关税是一国政府为管理对外贸易,由海关对所有进出关境的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关税是一种附加税。国家对外国商品进口课征的关税称为进口关税,对本国商品出口国外课征的关税称为出口关税。关税主要分为优惠关税、普通关税和特别关税三种。关税的稽征方法主要有从价税、从量税、混合税及季节税四种。关税税则是一国制订并公布实施的按商品类别排列的关税税率表,是海关凭以征收关税的依据和标准。其内容由税号、商品名称和税率三部分所构成。保税制度亦是关税制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是指一国海关对进入该国特定区域的货物,或用于加工制造出口的原材料、成品等免征关税的制度。按照该特定区域的大小和功能可分为保税仓库,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等等。
许可证制度是一国政府规定的对某些商品的进出口必须领取政府颁发的许可证方可进口或出口的制度。许可证的分类主要有两类:自动许可证与非自动许可证;进口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许可证内容包括:许可证类别、进出口商名称、商品名称、商品数量或重量、价值、进出口国别或地区或最终用户、许可证有效期等。
配额制度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期限内,对某些进出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设定最高限度的制度。在限额内的商品可以进出口,超额度的不准进出口或要交纳较高的关税或罚款。对进口设定的限额称为进口配额,对出口设定的限额称为出口配额。进口配额一般可分为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绝对配额是指出口国政府在一定期限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规定最高限额,超过最高限额则不准进口。绝对配额按分配对象又可分为全球配额、国别配额与进口商配额。出口配额在实践中可分为主动配额和被动配额。主动配额是出口国政府根据国际市场容量或其他情况对出几商品设定的限额。被动配额又称为“自动”出口配额,是出口国政府应进口国的要求或迫于压力,“自动”限制自己本国商品向对方的出口数额,达到限额则停止向该国或地区的出口。
外汇管理制度是一国政府对本国境内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外汇买卖、汇率、外汇市场及其他外汇业务 ( 外汇收付、借贷、担保、转移等 ) 进行管理的法律制度。在国际贸易中,外汇管理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对进出口 贸易项下外汇的管理 及有关汇率的管理。贸易项下外汇的收入和支出是一国国际收支中最大的项目。在发达国家,贸易项下的外汇收支已实现了自由化,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则采用了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汇率是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的兑换比率,对汇率的管理是一国外汇管理的重要内容。
商品检验制度也是政府管理贸易的重要制度。国际贸易中,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的目的主要是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但为了保证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保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强制检验的项目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严格,手续也越来越复杂。甚至在事实上可能伦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
绝对配额按分配对象可分为( )。(多项选择题)
通过对关税制度、许可证制度、配额制度、外汇管理制度及商品检验制度的学习,你是否对国家管理贸易的国内法制度有较完整和全面的认识的把握?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