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单元中,我们着重介绍了国际技术贸易中的限制性商业行为问题,这一单元我们将学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问题的内容。
我们通过上述视频深入了解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方面的国际公约体系及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存在着大量的国际公约,因此,即使在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之前,已经形成了知识的国际保护体系,而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出现使得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体系更为完整。归纳起来,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方面的国际公约主要包括四类:第一类是为建立促进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政府间组织而签订的公约。即1970 年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类是涉及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国际公约,此类公约较多,又可分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性保护、便于知识产权在多国保护及知识产权分类等三类公约;第三类是涉及著作权及著作邻接权保护的国际公约;第四类是因国际贸易产生的知识国际保护协定,主要指WTO《与贸易(包括冒牌货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WTO《与贸易(包括冒牌货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方面比较重要也是较新的协议,它的出现使得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更为完整。WTO《与贸易(包括冒牌货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1、总则与基本原则,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的性质和范围、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2、关于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及使用标准;3、知识产权的实施;4、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及相关程序;5、争端的防止及解决;6、过渡协议与机构安排。
在下列选顶中,属于知识产权实质性保护的公约是( )(多选题)
通过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公约分类及WTO《与贸易(包括冒牌货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内容的学习,你是否掌握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相关内容及规则?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