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单元,我们学习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此单元中,我们将学习国际货物贸易法中另一重要问题,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问题
我们通过上述视频深入了解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采用了分别规定的方式为买卖双方各规定了两项主要义务.
卖方的义务:(一)交付货物和单据的义务.关于交货地点,如果合同未规定交货地点,则应当在货交第一承运人、特定地点(特定存货地或生产地)或卖方营业地交货.关于交货时间,如果合同未规定交货时间,则应在订立合同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交货.关于交付单据,在实际交货时,在交货的同时交付相关单据;在象征性交货时,只需交付与货物有关单据.(二)担保的义务,主要包括瑕疵担保和追夺担保.关于瑕疵担保,公约规定货物除了符合合同规定外,还必须符合公约的下述规定:(1)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2)货物适用于买方明示或默示通知卖方的特定目的;(3)在凭样品或说明书的买卖中,符合样品或说明书相符;(4)卖方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通用的方式,则用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关于追夺担保, 公约规定卖方所提交的货物必须是第三者不能提出任何权利要求的货物。其含义有三方面:(1)卖方应向买方保证他有权出售该货物;(2)卖方应担保货物上不存在任何不为买方所知留置权或抵押权;(3)卖方应向买方担保第三方对所提交的货物不得以侵权或其他类似理由提出权利要求。
买方的义务:(一)支付价金的义务.买方应根据合同及公约履行支付价金的义务。具体表现为以下三方面:履行付款应履行要相应步骤和手续;在指定地点付款,如果合同未规定,则应在卖方营业地或在凭移交货物或单据付款时,提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如果合同约定时间,在该时间付款。合同未约定时间,应在提交货物或单据时付款。(二)收取货物义务.根据公约60条的规定,买方此项义务主要包括两方面: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措施以期卖方能提交货物;实际接收货物.
如果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对交货地未做规定,且该货物须进行运输,那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其交货地点应当是( )(单项选择题)
通过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学习,你是否掌握了买卖双方有哪些权利义务以及每项权利义务具体内容?.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