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述视频,我们可以通过对国际经济法在不同时期的表现状态及其特点的把握进而充分了解国际经济法的整体历史发展脉络,现在归纳总结如下:
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主要包括早期国际商事法律法规的存在时期、国际经济法的形成时期和国际经济法的发展时期三个阶段。
在早期国际商事法律法规存在时期,尽管国际经济法的规范确实存在,但并没有形成体系其特点是: 数量少且零散; 涉及领域单一和狭窄; 不存在整套的调整经济或国际经济关系的规则;或者与其他部门国内法或国际法合为一体,或者存在于其他法律部门之中.
在国际经济法的形成时期.专门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经济法规开始出现.这是由于国际经济法律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所导致的.这种国际经济法律关系的变化主要表现为
(1)主体范围扩大;
(2)所涉法律关系更为复杂;
(3)国际经济关系的领域较之前更为广泛.
而专门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经济法规也以两种方式体现出来
(1)专门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涉外经济法。
(2)专门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在国际经济法的发展时期,国际经济法逐渐发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主要是因为二战后国际经济关系更具大的变化引起的国际经济法律法规数量巨增且内容日趋丰富和完善所致.
战后国际经济关系的变化主要体现为:
(1)一些重要的国际条约的签订和专门性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
(2)新独立国家的兴起及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努力;
(3)跨国公司的发展及其管制;
(4) 区域性经济条约和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发展。
早期国际商事法律规范主要包括某些调整商务关系的国内法规范、( )以及国际法规范。(单项选择题)
通过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的学习,你是否掌握了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历史脉络,掌握了各不同时期国际经济法的发展特点?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