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四章>>知识讲解>>知识点三>>文本学习

知识点三:理论自觉 



六朝时期,绘画及文艺思想活跃,美术评论风气日益盛行。尤其是士族阶层的知识分子投身于绘画中来,这对艺术的研究和绘画的发展都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东晋以后,关于绘画理论的著作接连问世,中国古代绘画进入了理论自觉的时期。顾恺之的《画评》、《魏晋胜流画赞》、《画云台山记》,宗炳的《画山水序》,王微的《叙画》,谢赫的《古画品录》,姚最的《叙画品》等。其中谢赫的《古画品录》是我国现存最早的较系统的美术史论专著,在画史上享有不朽的声誉。 谢赫,南齐时代的人物画家、美术理论家,擅于创作风俗画、人物画。著有《古画品录》,提出中国绘画上的“六法”,成为中国古代美术品评作品的标准和重要美学原则。

“六法论”即:一、气韵生动,二、骨法用笔,三、应物象形,四、随类赋彩,五、经营位置,六、传移模写。这是在对传统绘画实践总结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气韵生动”,即人物画要以表现出对象的精神状态与性格特征为目的,作品和作品中刻画的形象具有一种生动的气度韵致,显得富有生命力,它是对顾恺之“传神论”的直接继承和发展。气韵,原是魏晋品藻人物的用词,指的是人物从姿态、表情中显示出的精神气质、情味和韵致。画论中出现类似的概念,首先是用以衡量画中人物形象的,后来渐渐扩大到品评人物画之外的作品,乃至某一绘画形式因素。气韵与传神在说明人物形象的精神特质这一根本点上是一致的,但“传神”一词在顾恺之乃至后人多指人物的面部尤其是眼睛所传达的内在情性,而气韵则更多的指人物的整体所传达的内在情性。能够表现出物我为一的生动的气韵,至今也是绘画和整个造型艺术的最高目标之一。

“骨法用笔”,主要是指作为表现手段的“笔墨”的效果,例如线条的运动感、节奏感和装饰性等,从古代画论中可见古代画家和评论家对这一点的重视。当时的绘画全以勾勒线条造型,对象的结构、体态、表情,只能靠线的准确性、力量感和变化来表现。因此他借用“骨法”来说明用笔的艺术性,包涵着笔力、力感、结构表现等意思在内。这是传统绘画所特有的材料工具和民族风格所必然产生的相应的美学原则。

“应物象形”,指画家的描绘要与所反映的对象形似,是画家在绘画中的观察认识方法。在六法中,象形问题摆在第三位,表明在南北朝时代,绘画美学对待形似、描绘对象的真实性很重视,但又把它置于气韵与骨法之后,这表明那时的艺术家已经相当深刻地把握了艺术与现实、外在表现与内在表现的关系。

“随类赋彩”,世间万物都有其自身独特的形体和色彩存在,画家在创作过程中,要根据对象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施色。

“经营位置”,画家作画之初的布置构图、位置需要深思斟酌,或者说构图须费思安排,实际把构图和运思、构思看作一体。

“传移模写”,指的就是临摹作品,这一点也是学习的重要方法,绘画上的传移流布,靠的是模写。谢赫把模写作为绘画美学的名词肯定下来,并作为“六法”之一,表明古人对这一技巧的重视。模写的功能,一是可学习基本功,二是可作为流传作品的手段。

“六法论”提出了一个初步完备的绘画理论体系框架,中国古代绘画自此进入理论自觉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