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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中国古代教育的成熟与僵化(宋~清中期)



知识点二 辽金元的教育


辽、金、元是中国强大的北方民族政权,他们的统治区域都不同程度的包括了汉族住居区,因此他们一方面力图保持民族政权,维护本民族的统治地位,另一方面,也积极推行民族融合政策大量取用汉族人才,采用儒家治国制度和思想。

一、辽金元的文教政策

(一)推行“汉化”的文教政策

辽、金、元三代为了加速本民族的封建化进程,巩固对中原地区广大汉人的统治,辽、金、元统治者大力推行“汉化”的文教政策,尊孔崇儒,兴学设教。

(二)保护民族文化教育传统

辽、金、元三代在保护民族文化教育传统上的特色也非常鲜明。三代都很重视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教学。可以说,辽、金、元三代统治者在教育上既推行民族歧视政策,又比较重视推行汉化措施,吸收和利用汉族知识分子,把程朱理学确定为国家的统治思想,注意从汉民族吸取先进的思想文化,促进了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和各民族的融合。

二、辽、金、元的教育发展

辽、金、元三代借鉴和吸收了汉族办学的经验,在中央和地方设立以学习儒经为主的各种类型的学校。在中央设有国子学、太学,在地方依据各自的行政区划设立了不同规模、层次的学习。

辽、金、元因为是少数民族政权,所以又特别重视发展本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学校教育。辽代专门为贵族子弟设立“诸王文学馆”。金代特别重视对女真族人才的培养,在中央设有女真国子学、女真小学,地方设有诸路女真府学,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女真族教育体系,促进了女真政权的封建化。


三、元代书院的发展

元代书院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书院数量很多。据统计,元代书院共有227所,其中新建143所,复兴65所,改建19所。书院分布仍以江南为主,但北方也日益增多。元代书院因为名儒汇集,所以教学水平、学术研究也是相当活跃。

元代书院在快速发展中,其性质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就是书院的官学化。在唐宋时期,书院是民间团体和私人所办的私学性质的教育机构,是私学在新形势下新发展。即使在宋代书院接受了官方的赐书和学田等方面的支持,但私学的性质并没有变化。但在辽、金、元时期,政权对书院施加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和控制,并最终导致书院的官学化。

书院官学化的原因主要在于:南宋灭亡以后,汉蒙之间的民族矛盾加剧,汉族知识分子不愿做元朝的官,不肯到元朝所设立的学校去讲学,甚至不愿自己的弟子到元朝的学校去学习,一些南宋遗臣和知识分子乃隐居自办书院。针对这种情况,元朝统治者一方面通过尊孔崇儒,安抚儒家知识分子,设立儒学教育的学校,吸收汉人知识分子。一方面,为缓和民族矛盾,元朝统治者对现有的书院不是采取取缔的方法,而是因势利导,对汉人知识分子自办的书院予以认可,并积极倡导不愿出仕的汉族知识分子汉人知识分子自办的书院予以认可,并积极倡导不愿出仕的汉族知识分子创办书院,进行学术研究和讲学活动。

四、辽金元的科举制度

辽、金、元三代继续沿用隋唐以来的科举取士制度,三代的科举制度也具有浓厚的民族政权的特性。元代科举的创新并对后代科举产生较大影响的是科举考试依《四书》出题,并以朱熹的《四书集注》作为标准答案,从而使理学渗透到科举中。

辽初期就有科举制,但对科举并不重视,所以中断了几十年,到景宗时(976)才“诏南京复礼部贡院”,随后又相继开进士举。到统和六年(998)诏开贡举后,才真正建立起科举制度。辽代科举及第的人数开始很少,每年只有一二人,多至四人,后来几十人,再后来有百余人。

女真人的科举制与辽宋相同,其特色的在于将贡举分为南北两场,各以经义、词赋两科录取文士。

元代推行种族歧视政策,科举不兴。元世祖、元太宗都曾诏议科举,但都未施行。到仁宗皇庆二年(1313)才开科取士,制定科试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