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一章>>知识讲解>>文本学习>>知识点三

知识点三:幼儿艺术教育的目的



当前,我国幼儿教育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人们对幼儿教育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艺术教育在幼儿全面发展中的作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幼儿艺术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幼儿感受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艺术教育也具有自己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表现在,一方面它与体、智、德、美有着紧密的联系,有着这些教育功能;另一方面,它又同于这些教育,甚至也不能简单地把它看作美育。因为美育包含了一切审美对象,其教育方式主要是潜移默化,而艺术教育则强调艺术活动,在熏陶与启迪的同时必须进行艺术技能技巧的学习和训练。

幼儿园进行的幼儿艺术教育目的,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幼儿艺术教育的一般性目的,它是幼儿艺术教育的基本目的,是对所有幼儿进行艺术教育的目的。另一方面是对有艺术才能的幼儿进行的专门化的艺术教育和训练的目的,称为特殊性目的。幼儿艺术教育的一般性目的是为了培养幼儿对艺术的兴趣,通过艺术激发幼儿美感,通过具体的艺术活动使幼儿的认知、情感、智力、技能得到健康发展。它和特殊性目的并不是矛盾的,而是一致的,它们的实施都必须遵循幼儿生理和心理发展的规律,都必须按照幼儿艺术领域活动特点和教育原则去进行。

我国艺术领域的教育目标主要体现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中。在《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总则中明确提出学前艺术领域教育总目标是“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规程》从情绪情感和知识能力两方面提出对幼儿感受美和表现美的要求,明确幼儿阶段的学习水平是初步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是《规程》的下位文件,是对《规程》中总目标的具体阐述,也是对艺术领域活动目标的具体阐述:1.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2.喜欢参加艺术活动,并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3.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虽然随着我国幼教事业的发展与改革,幼儿艺术教育现状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但《纲要》中的教育思想,仍然具有指导幼儿艺术教育的现实意义。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可以把幼儿艺术教育的目的归纳为三个方面:1.培养幼儿对艺术的喜爱;2.萌发幼儿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3.使幼儿学习并掌握初步的艺术活动技能。下面对艺术教育目的的各个方面略作阐释。

1.培养幼儿对艺术的兴趣

艺术兴趣是艺术教育的基础,没有艺术兴趣,艺术教育就不能实行。因为兴趣是人类一切活动的重要动机。兴趣不只是对事物的表面的关心,任何一种兴趣都是由于获得这方面的知识或参与这种活动而使人体验到情绪上的满足而产生的。例如,一个人对跳舞感兴趣,他就会主动地、积极寻找机会去参加,而且在跳舞时感到愉悦、放松和乐趣,就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因此,只有幼儿对艺术活动产生兴趣,他们才能投入到艺术教育活动中,在此基础上才能进行艺术表现,才能实现艺术教育的功能。

兴趣受遗传影响,有的人很小就表现出对艺术的兴趣。例如,莫扎特三岁时就可以弹奏出和谐、优美的乐曲来,已具有相当高的音乐素养。但更重要的是个体成长过程中经验和环境的作用,所以兴趣是可以培养和增强的。幼儿对艺术活动的兴趣取决于两方面,一是艺术活动本身的吸引力,二是幼儿对艺术活动的态度。

艺术或艺术活动相较于其他内容,其本身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谐的构图,生动的形象,明快的节奏,悦耳的音调,优美的舞蹈,动人的故事,这些感性的形式,一般来说,孩子们都是十分喜爱的。当然幼儿所适宜接受的艺术作品的内容是有局限的。比如,悲剧,以丑恶现象引人反思的内容,难度过大、技术要求过高的操作活动等都是不适宜的。幼儿的兴趣往往容易集中于那些符合他们认知特点的、贴近生活、又不频繁操作的内容(不陌生则产生亲近感,不熟悉则产生好奇心),在最近发展区内的艺术活动。

幼儿对艺术的态度,取决于环境与教育。成长环境和教育会影响幼儿对艺术的兴趣。比如,许多音乐家对自己的孩子并没有进行正规的、专业的教育,然而在环境的熏陶下,这些幼儿自然地产生了对音乐的浓厚兴趣。幼儿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幼儿园,因此,幼儿园的环境对幼儿产生艺术兴趣有极大的影响,幼儿教师也应承担培养幼儿对艺术活动产生兴趣的职责。

总之,在幼儿园中进行的艺术教育活动,其内容、形式的选择,最终都取决于是否能使幼儿在参与过程中产生愉快的情绪,因为只有当幼儿在愉快的情绪下积极进行艺术活动时,才是有兴趣的学习,幼儿对艺术的兴趣才能形成。

2.培养幼儿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

教育部2012年印发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出了幼儿艺术教育“感受与欣赏”“表达与创造”两方面的范畴和相关目标建议。人的审美能力不是自然形成的,一个人如果从来没有接受美的教育,那么就不能用审美的眼光来审视周围世界。因此,艺术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教育和训练幼儿感受美,在此基础上表现美。

感受美是美育的基础。要培养幼儿的感知力,教师必须引导幼儿亲身感受和体验大自然、社会环境和艺术作品的美。使他们对美的形式由感受到欣赏,逐渐转化为自己的看待事物的倾向和习惯,培养幼儿从感知事物的外在形式美向理解事物的内在美过渡。很小的孩子就喜欢鲜艳的色彩,漂亮的服饰,爱听美妙的声音……但这是很原始的美的感受力,单凭这种原始美的感受能力并不能从外在形象中看到内在精神,从情感起伏中体会到事物的深刻内涵,也不能活动更多的审美享受。幼儿艺术教育虽然只是萌发他们对美的感受,还达不到更高级的审美水平,但这种感受已经不纯粹是天性的了,而是需要教育的熏陶。这种教育需要以直观的、具体的、形象的美的艺术对象,感染幼儿,培养起幼儿内在的审美情感。使幼儿从简单的“好听”、“好看”阶段达到引起情感上的愉悦的阶段,脱离“好听”、“好看”的框架,上升到欣赏美的层次。比如从纯粹听觉来说,一段沉重缓慢的声音,肯定不如清脆轻盈的声音让人觉得舒服,但是在艺术作品中它可能是生动有趣的声音。在《大象走》这支乐曲中,正是以这种沉重缓慢的声调,表现出大象悠悠行走的艺术形象。在这种情况下,沉重的声音就成为美的音乐了。

表现美是幼儿艺术教育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对美的感受力为幼儿表现美奠定了基础。幼儿对事物的表现最直接的是用简单的语言、体态、表情。但艺术教育能够培养幼儿用艺术方式或艺术语言来表达情趣。对于幼儿艺术我们不能以艺术教育的专业性的要求去指导幼儿进行艺术创作,不以成人的标准去要求幼儿进行艺术表达。各种门类的艺术形式的教育决不仅仅是使幼儿掌握艺术的技能技巧,而更重要的是让幼儿在学习过程中提升表现美的能力。只要他们从审美的角度出发,在教师的引导和启发之下,通过自己的实际操作,表达出自己对美的情趣和认识就达到了教育目的。教师应当尊重幼儿,理解幼儿,让幼儿随意发挥,毫不加成人主观的束缚,去表现美和创造美。

3.使幼儿学习和掌握简单的艺术活动技能

艺术技能是在艺术创作中对社会生活的观察、体验和审美认识的技能才能。各门艺术门类都有其自身的技能问题。幼儿艺术教育是非专业性的艺术教育。它不是为了培养小画家、小演奏家、小舞蹈家、小演员而进行的教育,也不是为了少数有艺术天赋的儿童而存在,而是为了培养所有幼儿对艺术的兴趣,通过艺术活动萌发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对艺术活动技能没有要求。艺术教育在注重情绪情感培养的同时要注意艺术机能的提升,即儿童掌握和理解艺术领域中的一些至关重要的概念、能力或机能,这些都是艺术领域基础性的、系统性的内容,也是幼儿适宜的。不会基本的绘画技巧,纵使幼儿脑海中有无限的创意和想法,都不能理想地表现在画面上,久而久之,幼儿对绘画就有了“无能感”,也会损伤幼儿对于绘画的兴趣。因此,幼儿学习和掌握简单的艺术活动技能是必须的,但在活动过程中不必苛求和进行机械练习,以免损伤幼儿的情绪体验。

艺术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幼儿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它应该被理解为一般性目的和特殊性目的,这种认识有助于幼儿园艺术教育明确自己的目标,有助于社会的、家庭的各种幼儿教育形式的完善,也有助于艺术人才的早期教育和培养,使幼儿艺术教育的共性和个性在和谐的相互促进的过程中得到健康发展。我们应该积极地把教育和艺术教育联系到一起,通过艺术教育发现教育的支点,发现能更好地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途径,从而真正地能够通过艺术教育进行我们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