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
1.答案为D。
《刑法》第388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斡旋受贿。所以,D项正确,AB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2.正确答案:B
《刑法》第382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刑法》第397条将玩忽职守罪规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B项:甲乙让超载司机只交一半罚款的钱,即可优先通行,超载司机本来应当缴纳全额罚款,但因为此行为只缴纳了半数的罚款,减少了国家收取罚款的数额,但是罚款在收缴之前并不是公共财产,只有在上缴之后才成为公共财产,所以甲乙的行为所取得的财物不是公共财物,故不构成贪污罪。所以,B项错误。
A项:甲是在高速路口执勤的交警,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超载司机的财物,使超载司机得以少交一半的罚款金额,符合受贿罪的行为构成,所以甲成立受贿罪。根据刑法理论,不具有构成身份的人与具有构成身份的人共同实施真正身份犯罪时,构成共同犯罪。所以乙也构成受贿罪。所以,A项正确。
C项:甲身为在高速路口执勤的交警,滥用其放行车辆的权力,让提前给其缴纳半数罚款的超载车辆通行,致使国家收取罚款数量减少,高速路段的秩序遭受威胁,成立滥用职权罪,如上所述,乙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共犯。所以,C项正确。
D项:现行《刑法》总则中关于共同犯罪,采取的是“部分实行全部负责”的原则。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故意的有机结合,是行为人构成共犯和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基础。各共犯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是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而共同受贿犯罪中,各共犯人在其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仅仅表现在个人实得数额上,还包括共犯人在共同犯意形成、共犯行为实行、以及事后分赃等受贿犯罪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乙对于该案所得金额32万元均发挥了积极作用,虽然事后只分得10万元,但是按照“部分实行全部责任。”乙的受贿金额应认定为32万元。所以,D项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3.答案为D
《刑法》第388条之一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两种情形,一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另一种情形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本案中涉及到的是第一种情形。
AB项:现实生活中,可以对他人产生影响的关系错综复杂,如上下级关系及其他制约关系等情形,并不仅仅限于亲朋好友。故对于“关系密切”应根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实质进行解释,不能仅从形式上限定为亲朋好友。因此,AB选项是正确的。
C项:国家《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本案中,公安局副局长丁对明知是有罪的丙按无罪处理,构成徇私枉法罪。甲以揭发隐私要挟丁,迫使其徇私枉法,因此甲构成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
D项: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该数罪并罚,而不是从一重罪论处。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1.ABC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AB项:甲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了公款1.2万元,应对这个行为进行总体评价,认定为一个挪用行为,若按用途区分行为的性质与罪数,会导致行为人实际上实施了侵害职务廉洁性的行为,而得不到惩罚的不公正的结果出现,因此不能按用途区分行为的性质与罪数。同时,由于甲的行为活动既未达到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要求,也未达到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要求,若故此认定甲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也将导致不公正。所以,A项错误,B项错误。
C项:国家工作人员购买股票不属于非法活动,而属于营利活动。所以,C项错误。
D项:甲的赌博行为为非法活动,其目的是希望通过赌博行为获取利益,具有一定的营利的性质,为了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可以将赌博行为评价为营利活动,认定甲属于挪用公款1.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而对甲定挪用公款罪。所以,D项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①国有公司、企业不包括国家控股、参股的公司、企业;②基层自治组织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视为国家工作人员;③非国家工作人员受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时视为国家工作人员,会构成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