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是对你们学过的知识和生活中常见问题的归纳。其中,有一些共性问题,也许你会需要哦!
(1)侵犯客体:社会管理秩序一(公共秩序、司法、环境等)。
(2)客观: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依法实行管理活动。
(3)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也有少数特殊主体;多数只限自然人,少数既可以自然人也可以单位,个别犯罪只能单位。
(4)主观:绝大多数故意,也可过失。有些还要求有特定目的,有的还要求具有混淆是非等动机,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
侵犯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客观方面: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无制作权的人,冒用名义,非法制作不真实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主体: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故意
侵犯客体:国家的考试制度、考试秩序和他人公平考试的权利。
客观方面:2个行为:(1)组织作弊;(2)为组织作弊提供帮助的行为。“组织”,是指倡导、发起、策划、安排他人进行作弊的行为。
主体: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故意
侵犯客体:司法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客观方面: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在房产、追索劳动报酬、借贷、离婚等民事纠纷及相关执行案件中,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主体:一般主体,人+单位。
主观方面:故意
未取得行医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