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完成下列单选题:
孙某制作、复制大量的淫秽光盘,除出卖外,还多次将淫秽光盘借给许多人观看。对其行为应如何处理?( )
A: 以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罚
B: 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从重处罚
C: 以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
D: 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363条第1款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C项:孙某以出卖牟利的目的,制作、复制大量的淫秽光盘,其该行为该当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但需注意的是对于孙某非以牟利为目的“多次将淫秽光盘借给许多人观看”的行为,不应将其评价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刑法》第364条第1款的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罪。该罪不以牟利为构成要件。孙某多次将淫秽光盘借给许多人观看,应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同时,由于孙某对淫秽物品的传播行为并不为其制作、复制和贩卖行为的必然后续结果,且触犯不同之数个罪名。因此,应当对孙某以“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故C项正确。
A项:由于孙某“多次将淫秽光盘借给许多人观看”并不以牟利为目的,因此,不应将其传播淫秽光盘的行为定性为《刑法》第363条第1款所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故A项错误。
B项:根据《刑法》第364条第2款的规定,“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同时,该条第3款规定,“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该条第2款即“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从重处罚。但本题中,一方面,孙某制作、复制淫秽光盘的行为并不是为了组织播放,而是为了出卖牟利;另一方面,孙某仅存在“多次将淫秽光盘借给许多人观看”的行为,并无组织播放该淫秽光盘的行为。因此孙某的行为不构成组织播放淫秽物品罪,更不应以组织播放淫秽物品罪从重处罚;而应将其定性为“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故B项错误。
D项:由于《刑法》第364条第1款的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既无牟利之主观要求,亦无将“制作、复制淫秽物品”作为该罪从重处罚情节之规定,因此,针对于本题中孙某以牟利为目的而从事的制作、复制和贩卖淫秽物品的行为,应当单独认定为“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而非在法无规定的前提下,仅将其作为孙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从重处罚情节。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通过知识点五,同学们已经了解了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接下来让我们学习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