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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主题

举例说明什么是刑法分则中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罪。

实践目标

结合本章相关知识,与身边的同学进行讨论,找到你们共同关心的有关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罪的知识加以分析,以帮助同学们更好的结合实际,掌握本章的学习内容。

实践任务

同学们讨论共同感兴趣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罪问题。

实践要求

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小论文。

分析样例:

第一百四十一条之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如何认定为“生产”、“销售”?

(2)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怎么处理?

(3)有下列4种情形怎么办(提供各种帮助)?

A.提供资金、账号、发票、许可证等;B.提供场所、设备、运输保管等便利条件;C.提供原料、辅料、包装、说明;D.提供广告宣传。

(4)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同时构成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销售伪劣产品等罪怎么处理?

(5)医疗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是假药而使用或销售,怎么处理?

(6)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怎么办?

(7)如何理解“假药”?

教师分析:

(1)生产:A.合制、提取、储存、炮制药品原料的行为;B.将原料、辅料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的行为;C.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行为;销售:一切有偿提供的行为。

(2、3)构成共犯。

(5)定本罪。

(6)属于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7)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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