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什么是刑法分则中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罪。
结合本章相关知识,与身边的同学进行讨论,找到你们共同关心的有关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罪的知识加以分析,以帮助同学们更好的结合实际,掌握本章的学习内容。
同学们讨论共同感兴趣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罪问题。
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小论文。
第一百四十一条之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如何认定为“生产”、“销售”?
(2)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怎么处理?
(3)有下列4种情形怎么办(提供各种帮助)?
A.提供资金、账号、发票、许可证等;B.提供场所、设备、运输保管等便利条件;C.提供原料、辅料、包装、说明;D.提供广告宣传。
(4)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同时构成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销售伪劣产品等罪怎么处理?
(5)医疗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是假药而使用或销售,怎么处理?
(6)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怎么办?
(7)如何理解“假药”?
(1)生产:A.合制、提取、储存、炮制药品原料的行为;B.将原料、辅料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的行为;C.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行为;销售:一切有偿提供的行为。
(2、3)构成共犯。
(5)定本罪。
(6)属于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7)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