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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主题

举例说明什么是刑法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类)罪。

实践目标

结合本章相关知识,与身边的同学进行讨论,找到你们共同关心的有关危害公共安全(类)罪的知识加以分析,以帮助同学们更好的结合实际,掌握本章的学习内容。

实践任务

同学们讨论共同感兴趣的危害公共安全(类)罪问题。

实践要求

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小论文。

分析样例:

甲午夜开车送朋友回家,因超速驾驶,刹车不及时,将经过人行道的周某撞倒。乙对甲说“没人看到,快走。”甲加速离去。周某随即被他人送往医院,但因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甲将乙送回家后心里不安,便返回肇事地点,并向在事故现场取证的警察交代了上述事实。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2)对甲进行量刑时应注意哪些情节?

(3)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教师分析:

(1)答: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理由如下: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超速驾驶,将周某撞倒且抢救无效死亡,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侵犯了交通运输安全,主观上存在过失。符合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因此甲构成交通肇事罪。

(2)答:对甲量刑时,应注意的情节:①甲撞倒行人后没有立即下车处理拯救,反而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陕速离开,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具有适用较重档次法定刑的情节。但甲的行为并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情节”。②甲逃走后因个人心里不安又返回现场,向警察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3)答: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首先,甲发生交通肇事行为不是受乙指使、强令导致。其次: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后,乙虽然指使甲逃跑,但是被害人周某立即得到了救治,其死亡原因是抢救无效而不是因为逃逸延误救治,因此不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情形。所以,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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