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请运用你学到的知识,尝试完成下面的题目。
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是( )。
A: 甲为迫使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女子卖淫而对其实施强奸
B: 乙非法拘禁债务人张某10天,其间多次毒打张某,致张某伤残
C: 丙无证驾车,在被交警查处时使用暴力抗拒执法,失手将交警打死
D: 丁开设地下卷烟厂,制售劣质卷烟数量巨大,在县联合执法队前来查处时,组织数十村民围攻执法人员,迫使执法队暂时撤离
A项:《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前,《刑法》第358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上述第4项的规定,为迫使受害人卖淫而对其实施强奸的,作为强迫卖淫罪的情节加重犯,不另立新罪。 《刑法修正案(九)》对强迫卖淫罪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刑法》第358条第1、2款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该条第3款规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据此,甲为迫使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女子卖淫而对其实施强奸的行为,成立强奸罪与强迫卖淫罪两罪,应当数罪并罚。所以,A项正确。 D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D项中,丁开设地下卷烟厂,制售劣质卷烟数量巨大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应当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所以,D项正确。 B项: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并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这是转化犯的情形,并不数罪并罚。所以,B项错误。 C项:在司法实践中,妨害公务罪容易与故意伤害罪发生牵连,如果行为人的暴力行为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结果或因重伤导致死亡结果,甚至故意杀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以重罪吸收轻罪,按故意伤害(重伤)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进行从重处罚。可见,妨害公务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看行为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害程度,造成轻伤的一般以妨害公务罪论处,造成重伤或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丙在被交警查处时使用暴力抗拒执法,构成妨害公务罪,失手将交警打死,应当以转化犯论处,不数罪并罚。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
在知识点二中,我们了解到了罪数形态的各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