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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三:犯罪预备



同学们,请谈谈如何区分犯罪预备和犯罪既遂?

教师解析

根据《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此时,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此时,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是否着手实施了犯罪行为,即是否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的犯罪实行行为。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学习,你是否掌握了知识点三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我们进入总结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