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上述视频了解了正当化事由的相关内容。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一、正当化事由的概念
正当化事由是指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形式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既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依法不成立犯罪的事由。
二、正当化事由具有如下特征
1.形式上具备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
2.实质上不符合该种犯罪的构成特征,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
正当化事由分为法定正当化事由和非法定正当化事由。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法定正当化事由是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非法定正当化事由包括依照法律的行为、执行命令的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被害人承诺自救行为等。
1.依照法律的行为:具有法律明文规定,直接依照法律作出的行为不为犯罪。如基于财政政策等理由而发行彩票、公民扭送现行犯的行为。
2.执行命令的行为:基于上级命令实施的行为。
3.正当业务行为:正当业务行为即根据其所从事的正当业务的要求所实施的行为。如医疗行为、竞技行为。
4.被害人承诺:即经被害人的同意或者要求而损害其某种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效条件:
①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限(承诺范围);②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承诺能力);③承诺者不仅承诺行为,而且承诺行为的结果(承诺对象);④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戏言性的承诺、基于强制或者威压作出的承诺,不能阻却违法;⑤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⑥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被害人在结果发生前变更承诺的,则原来的承诺无效;⑦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⑧被害人对重伤、死亡结果的承诺无效。
5.自救行为:最口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在通过法律程序、依靠国家机关不可能或者明显难以恢复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救济的行为。
甲饥饿难耐,夜入位于高层住宅一楼的小超市行窃,尚未得手便惊醒了一直住在超市里的店主夫妇。甲用超市内销售的菜刀砍死前来查看的店主,砍伤店主妻子并点燃现易燃物后逃离。火势在蔓延之前被邻居扑灭,但浓烟导致店主妻子窒息死亡。下列对于甲行为性质的认定,正确的是( )。
A.甲进入超市实施盗窃,应属于紧急避险
B.甲进入超市实施盗窃,不属于入户盗窃
C.甲用刀砍死店主,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D. 甲放火致人死亡,应认定为放火罪一罪
通过以上内容的学习,你是否掌握了正当化事由的基本知识,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