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行为方式。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方式包括:
(1)掺杂、掺假: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人杂物或假的物品。
(2)以假充真:行为人以伪造产品冒充真产品,表现为伪造或冒用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认证标志,进行生产或销售这类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指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内)的产品假冒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的行为。
上述四种行为属于选择行为,行为人具有四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行为的,也不实行数罪并罚。
通过完成上述问题,相信同学们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了初步的认识,接下来让我们继续学习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小类)罪更多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