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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一、本课程的性质与目的

1.力求学习者能对刑法的体系有大致的了解,对总则的基础性知识和分则的重点罪名有深入的了解。

2.在记忆的基础上,拓展文献阅读量,以对各学者关于刑法各问题的见解有更深入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对各学者的观点进行深入的辨析,尽可能地发现其间的相似处和相异处。

3.依据对刑法的学习、法条的梳理以及具体案例的分析,更好的指导我们的实务活动。

二、教学内容的设计与编著原则   

本课程的开设,旨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其他刑事法律为根据,通过对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讲授与学习研究,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制度,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各种基本问题的能力。

刑法的教学内容主要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通过对总则的讲述,使学生对刑法的基本理论知识有清楚地认知和了解,带着这份认知去学习刑法分则各章节罪名的具体内容,这将会使同学们受益颇丰。

重点内容的编写原则。一般来说,本课程各目标题所示即为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内容。另外,课程中的每一章都附设复习思考题和名词库,其中所列出的问题也是对于课程重点的一种提示,学员可由此把握刑法的具体内容。

根据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本课程的教学(学习)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本课程的教学(学习)应以学生学习文字主教材的内容为主,根据文字主教材提示的学习方法主动开展个别化学习,全面理解和掌握文字主教材的基本内容。试点地方电大应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聘请既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又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进行必要的面授辅导。

2.在本课程的教学(学习)过程中,教师应根据教学进度适时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开展案例分析或专题讨论,学生应及时完成《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的内容和辅导教师布置的作业,并根据文字教材提供的思考练习题不断地进行自我练习和自我检验,以消化和巩固已学知识。

3.由于本课程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强,学科体系与刑法体系关系密切,因此,学习本课程不能仅仅局限于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和掌握,还必须注意研究刑法条文本身的规定,把握刑事司法的最新动态,学会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实际刑事案件中的问题,提高分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