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是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共同关注的课题,在有关社会化的理论构建中,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不同学派对社会化的认识角度和取向都有所不同,因此形成了内容迥异的社会化理论。就社会心理学的领域来讲,可以把众多理论分为五大派别:一是从本能与动机的取向着手,即精神分析学说; 二是从认知取向着手,即认知发展论; 三是强调环境作用的社会学习理论; 四是强调互动本身的符号互动理论; 五是强调先天遗传的生物因素影响的理论,其中主要包括正常成熟论以及群体社会化理论。
精神分析学说的理论
(一)佛洛依德的观点:本我 自我 超我。
(二)埃里克森的观点。在弗洛伊德理论的基础上,埃里克森的理论主要有如下发展: 第一,他认为人格的发展持续于人的一生,而不是弗洛伊德所认为的童年期的经验就决定了人的一生。第二,他注意了主体的自我作用与社会文化的影响。第三,他对人格发展的每一阶段都提出了一个具体的心理社会问题,对学校教育中人格培养、对精神病的预防与治疗都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
皮亚杰认为,作为儿童道德发展基础的思维结构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儿童的道德发展的每一阶段都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而不是一些与孤立的行为片断相对应的道德观念的总和。第二、在道德认知发展过程中,前一阶段总是融合到后一阶段,并为后一阶段所取代。第三、每个儿童都为建立他自己的综合体积极努力,而不只是去接受社会文化所规定的现成的模式。第四、道德认知发展的先在阶段是后继阶段的必要的组成成分。各阶段的连续顺序是固定不变的,而且是普遍的。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
第一,社会制度和良心的定向阶段。处于该阶段的个体,认识到法律和道德准则仅仅是一种社会契约,它是由大家商定的,是可以改变的。所以不能用这种单一的标准去衡量人们的行为。如果法律和各种规定不合理,就应当加以修改。
第二,普遍的道德原则定向阶段。个人有某种抽象的、超越法律的普遍原则。这些原则包括全人类的正义、人性的尊严、人的价值。个人根据这些带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原则来判断是非。
科尔伯格指出,这六个阶段依照次序展开,不能超越,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达到最高水平。他认为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除成熟因素外,还依赖于智力的发展和社会经验的获得。
在社会化研究中,社会学习理论者的主要观点是将社会化的过t程看作有机体和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用以下三种主要机制来解释社会化。
第一,奖励与惩罚。在社会化过程中,教师、家长确 是经常用奖励(正面强化)来肯定儿童青少年的某些行为表现,而用惩罚(负面强化)来否定儿童青少年的另一些行为表现的。例如,孩子的学习成绩有了进步以后,得到老师、家长和同学的重视和赞赏,则以后孩子会更加努力,希望能不断得到肯定。
第二,模仿。模仿是依据模式的示范而产生具体的行为反应。
第三,认同。认同和模仿较为相似,但是认同还包含了对实在或象征对象的一种“视为一体”的感觉,它不受时间的限制。一般来说,认同是为了补偿心理上的不足。在成长过程中,个体发现自己在人格方面有某些欠缺,就会把他周围或自己虚拟出来的人物形象作为自己的崇拜对象,在行为和思想上去模仿和趋近,并将这个人的人格特点加以吸收,成为自己的一部分。事实上,认同是一个扩展自我范围的历程,由于这种历程,我们可以在心理上将身外的人物看成自我的一部分。
符号互动理论是社会学家在社会心理学领域中进行的理论研究,其创立者是G 米德。米德主要是通过“角色扮演”(roletaking)的概念分析个体自我概念的发展,并进而来论述个体的社会化过程的。而在米德之后,科塞特(W.A.Corsart)运用符号互动理论来说明个体的社会化过程。科塞特的解释理论( interpretive perspective)着眼于互动本身,认为儿童的任务就是发现社会群体(如家庭等)的共同意义现过程需要与父母、其他成人以及儿童进行交流,尤其重要的是参与社会文化常规。因为这些文化常规是反复发生并且可以预测的,是日常社会生活的基础。例如,打招呼的礼节、常规游戏、用餐时的礼仪等。这些社会日常惯例是我们生活的细枝末节,但是却又必不可少,它们为个体提供了安全保障感以及群体归属感。根据解释理论,个体的社会化或发展是一个再生的过程,儿童不仅仅学习文化,而且还在日常互动中使用着他们学习或发现的语言和解释技巧。当他们更熟练地进行交流并且对家庭等社会群体的共同意义理解得更多以后,他们就更深入地理解了文化。
儿童就是通过互动来获得和再生文化的。因为当儿童在学校或游戏中与他人交流时,他们不仅仅模仿习得的文化,并且运用已有的知识创造属于他们自己的独特的同辈群体文化。例如,儿童在学校玩传统的做迷藏游戏,但他们会根据自己的需要改变游戏的规则。因此,从早期开始,儿布就既能够模仿文化,也能够创造文化。
最后一种社会化理论派别与以上儿种理论的差异主要在于对社会化的影响因素看法不同。相对于突出社会化中的社会环境因素,这类理论更强调先天遗传或者生物因素在社会化中的作用,如正常成熟论以及群体社会化理论。
(一)正常成熟论
该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格塞尔(B.Cessell)等提出来的,他们认为人的社会化并不单纯是由社会规范、社会压力等外部力量塑造的,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自然成熟过程。所谓成熟指由基因引起并指导器官形成与动作模式有序扩展的过程。人类的生命从单个极小的细胞开始,集中起来形成有机体的不同部分,它们遵循一种规则而有秩序地发展。
例如,心脏总是第一个发展和发生机能的器官,随后是中枢神经系统——脑和脊髓,脑和头的发展在臂和腿之前。当然,格塞尔并未完全否定环境的作用。他提出儿童需要一个好的环境以保证其天赋的顺利实现,不过,当“环境因素支持改变和控制”成长时,“它并不导致发展的根本进步”,这些进步来自内部。格塞尔认为,儿童的发展是“按阶段和自然的程序成熟的。坐先于站;喃喃自语先于说话;先说假话,后说真话;先两圆圈,后画方形;先利己然后利他。
(二)群体社会化理论
在儿童社会化研究领域中,人们一向认为,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重要动因。但是,20世纪80 年代初,美国心理学家麦考比(E.E.Maccoby)和马丁(J.A.Martin)以翔实的研究资料为依据, 提出“父母对孩子的影响可能很小”,但这一观点在当时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1995 年,美国心理学家哈里斯在美国颇具影响的杂志《心理学评论》(PsychologicalRevie 上发表论文,首次提出了一个“群体社会化发展理论”,并否定家庭环境影响的重要性,而主要描述家庭外的社会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