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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知识点三: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一、社会心理学研究的方法论

(一)社会心理学的哲学方法论

(二)专门方法论

专门方法论是一般方法论在具体学科研究领域中的体现。就社会心理学这门学科而言,是指专门适用于社会心理学的方法原则,它是联结社会心理学的哲学方法论与具体研究方法之间的中间桥梁。

社会心理学的方法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客观性原则。

(2)联系性原则。

(3)发展性原则。

(4)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有机统一的原则。

(5)批判与继承辩证统一的原则。

(三)具体研究方法

仅仅具备哲学方法论和专门方法论的指导是不够的,在具体的社会心理学研究过程中,需要一套具体的专门工具来检验理论命题。可以说,具体的研究方法是区分科学活动和非科学活动的基本工具。具体的研究方法有很多种类型,每一种方法都有各自的优点与不足,那么应该选用哪种工具来完成研究任务呢? 这取决于不同研究对象的特点、研究课题的要求和实践操作的可能性。

二、具体研究方法及其评价

方法论为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提供了指导方针,但在实际的研究和操作过程中,则涉及具体的研究和评价方法。

(一)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信度和效度

1.信度 :即可靠性,它是指采用同样的方法对同一对象重复测量时所得结果的一致性程度。信度指标多以相关系数表示,大致可分为三类: 稳定系数(跨时间的一致性)、等值系数(跨形式的一致性)和内在一致性系数(跨项目的一致性)。一项研究是否具有较高的信度可以通过三种主要的方法来分析。

(1)测量稳定系数,即测量跨时间的一致性。这种方被研究者间隔一定时间重复测量,计算两次测量结果的研究事实状况。

(2)测量等值系数,即测量跨形式的一致性。

(3)测量内在一致性系数,即测量跨项目的一致性。

2.效度:即有效性,它是指测量工具或手段能够准确测出所需测量的事物的程度。效度分为两种类型: 内部效度和外部效度。内部效度是指,研究结果不受其他不相干变量影响的程度。外部效度是指,特殊人群中的被试在特定情境下的偶然关系被推广到其他人群、情境和时间中仍然有效的程度。 影响内部效度的因素主要有八种。

(1)历史因素。

(2)成熟。

(3)测量的敏感作用。

(4)统计回归。

(5)选择。

(6)测量工具失灵。

(7)被研究者的缺失。

(8)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

(二)调查法

调查法又被称为询问法,它根据被调查者对事先拟定问题的回答来收集和整理资料,通过统计分析来了解人们的行为和心理活动的特征。调查法在研究社会态度、社会知觉等方面十分有效。

1.调查的目的

2.调查法的分类:问卷法和访谈法

3.问卷调查的实施及问卷设计过程中的问题

(1)问题越简明、清晰、集中,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就越大。

(2)关于术语的运用。

(3)问题的长度。

(4)问题不应该带有潜在的威胁性和敏感性。

(三)实验法

1.定义

实验法是社会心理学研究最常用的一种基本研究方法。它是指在控制了无关变量的前提下,由实验者任意建立自变量并对它们加以操纵和控制,激起被试的某种心理或行为,通过观察因变量,找出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

2.分类

实验法可分为三种:实验室实验法、现场实验法和自然实验法。

(四)观察法

1.定义

观察法是指在没有任何干预的情况下,研究者直接地、系统地观察被研究者在日常环境下发生的自然行为,记录客观发生的事实和数据,并根据这些事实和数据来了解他们心理活动的方法。

2.分类

观察法分为一般观察法和参与观察法。

(五)档案研究法

档案研究法是指研究者根据研究需要,有目的地收集大量现有资料,获得并分析已有的信息,找出某些社会事实与社会心理之间的关档案研究法: 研究者有目的地收集系。

1.档案研究法的定义及资料来源

2.档案研究法的优缺点

(六)具体研究方法间的比较

三、社会心理学研究中潜在的问题

(一)研究偏向问题

1.研究者偏向

在一般的研究工作中,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需要互动,但是在互动过程中,研究者可能有意或无意地通过面部表情、身体姿势、语音语调等流露出某些“线索”,影响了被研究者按照这些“线索”来表现自己的行为,使被研究者的行为与实际事实之间产生偏差。

2.被研究者偏向

被研究者偏向主要是当被研究者知道了自己正在被研究以后,担心自己在研究中表现不好,不符合研究者的要求,因此尽量迎合研究者,结果反而表现失常。

(二)研究伦理问题

1.潜在的危害源

在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过程中存在许多伦理方面的麻烦。这些麻烦主要是指实验研究对被研究者可能造成的潜在的危害。这些危害包括:

(1)身体上的危害。

(2)心理上的危害。

(3)泄露机密。

2.基本原则

处理伦理问题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三条。

(1)自愿参加原则。

(2)匿名和保密原则。

(3)风险最小化原则。

3.制度上的保障

除了让研究者自觉遵循基本的研究原则以外,研究者还应该为被研究者提供制度上的保障。这些保障包括:

(1)风险-利益分析。

(2)获得正式的许可。

(3)事后说明。

在研究结束后,研究者有义务向被研究者说明研究的目的及实验期间隐瞒的细节,解释这样做的理由,得到被研究者的理解。对那些因实验而给被研究者造成的心理因扰,还需无偿提供心理援助,帮助其恢复心灵平静。

请同学们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