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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印花税法律制度



案例

印花税税目混淆导致少纳税

M公司是一家加工制造企业,主营加工承揽业务。在部分业务中同时销售相应的原材料。对此类业务,财务人员认为可以自行选择印花税税目贴花,因此按照购销合同税目贴花。该公司财务负责人称:公司主要是加工承揽业务,由客户提供原材料。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客户没有原材料,由公司直接提供。对此类业务,公司将购销原材料内容和加工承揽劳务内容同时写入合同,该合同既是购销合同,又是加工承揽合同,应该可以自行选择适用何种印花税目贴花,因此该公司以合计金额按照购销合同贴印花税票。

检查员认为应按照加工承揽合同、销售合同分别纳税。责成M公司补缴印花税2000余元,并被处罚款1000余元。公司承认存在错误,愿意补缴相应印花税并接受处罚。该公司被追缴印花税2000余元,并被处罚款1000余元。

 

教师解析

加工承揽合同与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不相同,对于一个合同中同时包含两项内容的,相关政策法规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应该按照规定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的贴花:①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的税率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的印花税。②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用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的税率计税贴花。


通过知识点一同学们已经了解了土地增值税的相关内容,接下来让我们学习印花税纳税人、税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税收优惠以及征收管理的有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