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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六: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案例

将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全额加计扣除少纳企业所得税

某公司是一家从事航空设备研发生产企业,该公司2017年从事新型设备研发活动,该公司发生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20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合计300万元,占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5%。该公司以2000万元为基数进行了加计扣除,那么该公司是否存在问题呢?

 

教师解析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相关规定,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因此,该公司不能将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全额加计扣除。

 

通过知识点五同学们已经了解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的计算,接下来让我们看下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