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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已经学完了本章的有关知识。下面由老师把你学过的知识要点归纳一下。

1.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2. 自2002年1月1日起,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按征收关税的标准,可以分成从价税、从量税、选择税、复合税、滑准税。

3. 我国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主要采取从价计征的办法,以商品价格为标准征收关税。因此,关税主要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进口的货物的完税价格是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成交价格是进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销往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作为完税价格。

4. 关税的减免税政策包括法定减免税,政策性减免税和临时性减免税。关税的征收管理包括关税的缴纳,关税的强制执行,关税的退还以及关税的补证和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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