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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关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关税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关税的计税依据

我国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主要采取从价计征的办法,以商品价格为标准征收关税。因此,关税主要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到岸价格是指包括货价以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构成的一种价格,其中还应包括为了在境内生产、制造、使用或出版、发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

2. 对实付或应付价格进行调整的有关规定

“实付或应付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直接或间接支付的总额,即作为卖方销售进口货物的条件,由买方向卖方或为履行卖方义务向第三方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全部款项。

(1)如下列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者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A.由买方复返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购货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经纪费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B.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C.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D.由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成本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也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E.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指买方为获得与进口货物相关的,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和其他权利的使用许可而支付的费用。

F.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2)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者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

A.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结束服务的费用。

B.货物运抵境内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

C.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3.对买卖双方之间有特殊关系的规定

买卖双方有特殊关系的,经海关审定其特殊关系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或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能证明其成交价格与相同或类似发生的下列任一价格相近,该成交价格海关应当接受:

(1)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出售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2)按照使用倒扣价格有关规定所确定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完税价格;

(3)按照使用计算价格有关规定所确定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销往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作为完税价格。离岸价格应以该项货物运离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口岸的离岸价格为实际离岸价格。若该项货物从内地起运,则以内地口岸至最后出境口岸所支付的国内段运输费用应予扣除。

当离岸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次使用下列方式估定:

(1)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2)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3)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

(4)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以一般陆运、空运、海运方式进口的货物

陆运、空运和海运进口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2. 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邮运的进口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可以不另行计入运费。

3. 出口货物

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应当扣除。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税计算方法

从价税是最普遍的关税计征方法,它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二)从量税计算方法

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为计税依据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三)复合税计算方法

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货物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滑准税计算方法

滑准税是指关税的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率为比例税率。因此,对实行滑准税率的进口商品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与从价税的计算方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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