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述视频,我们深入了解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1. 增值税征税范围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提供应税服务是个方面。此外,税法规定对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①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② 销售代销货物。
③ 设有两个以上分支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⑥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商户。
⑦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⑨ 应税服务视同销售:
⑩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而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1.下列属于应税服务的有:( )。(多项选择)
A.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B. 销售无形资产
C. 销售不动产
D. 提供生活服务
通过学习,你是否掌握了增值税征税范围和纳税人,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