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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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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从价定率计算方法下,应纳消费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3.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4.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5.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6.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并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7. 用定额税率的消费品,其应纳税额应从量定额计征,此时的计税依据是销售数量。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8. 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9.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其他方面的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时,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10.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数量

②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11.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由海关代征,并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①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公式中所称“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②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数量

进口环节消费税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给予减税、免税。

12.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现行消费税规定,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其扣除范围包括①外购已税烟妊生产的卷烟;②外购已税化妆品原料生产的化妆品;③外购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④外购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⑤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⑥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⑦外购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⑧对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⑨外购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应税摩托车。

 

边学边练

通过对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学习,你是否掌握了消费税具体的计算方法,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