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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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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视频,我们深入了解了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1.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消费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主要在生产和进口环节上征收。(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2.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3.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分布在5个环节。

(1)生产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因为一般情况下,消费税具有单一环节征税的特点,对于大多数消费税应税商品而言,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以后,流通环节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①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②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且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3)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4)商业零售金银首饰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自2002年1月1日起,对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由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自2003年5月1日起,铂金首饰消费税改在零售环节征收。

(5)批发销售卷烟

自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 005元/支加征从量税。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卷烟消费税改为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己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边学边练

1. 下列各项中,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的是(    )。(单项选择)    

A. 汽车专卖店销售小汽车

B. 珠宝店进口钻石饰品

C. 烟草专卖店零将卷烟

D. 酒厂委托加工收回白酒

通过学习,你是否掌握了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