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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营改增”纳税的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是: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二、扣缴义务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收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三、“营改增”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行为

“营改增”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行为如下:

①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②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③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④ 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⑤ 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四、“营改增”的其他规定

(一)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销售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1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出租的不动产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适用一般纳税方法,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出租的不动产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