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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计算



案例: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6年5月份,销售精装修房取得销售收入3300万元,其中装饰和取暖设备等800万元,计算销项税额时800万元是否作为视同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

 

教师解析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视同销售不动产的范围是:“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精装修房,已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的装修费用(含装饰、家具、家电等费用),已经包含在房价中,不属于税法中所称的无偿赠送,无需视同销售。该企业应当将3300万换算成不含税收入计算销项税额。

 

通过知识点四,同学们已经了解了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接下来我们学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