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请运用你学到的知识,尝试分析下面的案例。
某企业某月取得销售收入100万(不含税),增值税税率17%。当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增值税3.4万,发票当月通过认证;购进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增值税1.7万。如果是生产型增值税,当月应交增值税为:100×17%-3.4=13.6万元;如果是消费型增值税,当月应交增值税为:100×17%-3.4-1.7=11.9万。两者的差别就在于购进的生产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从本案例可以看出,生产型增值税不能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使得固定资产存在重复征收问题,企业税收负担比较重。消费型增值税固定资产进行税额可以抵扣,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你是否掌握了相关理论知识?下面我们进入总结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