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请运用你学到的知识,阅读以下材料。
材料:
国外的执行措施:执行措施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在中世纪以前,比较简单,到近现代,随着生产的发展,经济的繁荣,民事交往频繁,纠纷日益增多,才渐渐完备起来。在不同制度的社会里,执行的性质不同,采取的执行措施也不尽一致。在资本主义国家里,执行措施有:关于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其中包括对于动产、不动产以及船舶的强制执行;关于不以支付金钱为标的的债权的强制执行;关于分割共有物的强制执行;关于假扣押、假处分的强制执行。可以把债务人的人身作为执行对象,是资本主义国家执行措施的重大特点,有的还专门规定了对债务人的羁押、管收。
我国的执行措施不同,人民法院在采取执行措施、强制处置义务人的财产时,要根据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大小予以决定,既要保护申请人的权益,也要照顾被执行人及其供养家属的需要,保留必要的生产用具和生活资料。法律规定不得执行的财产,如被执行人职业上亟需的物品、表示荣誉和纪念的物品等,都不能作为执行的对象。采取执行措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通过对上述材料的阅读,
你应该已经更清楚地掌握了执行程序。
下面我们进入总结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