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
1.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特别程序一律一审终审,同时也不适用审判监督(再审)程序,所以C选项正确。同时特别程序由于不解决争议,所以不能适用辩论原则,不适用调解,人民陪审员不能参加合议庭,而D选项错在“通常”二字上,陪审员不是“通常”不能参加特别程序的审理,而是绝对不能参加。特别程序的起诉人不定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如选民资格案件中选民本人起诉,当然有利害关系。但是如果选民之外的其他公民起诉,则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再如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申请人也不一定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所以B选项错误。本题难点在于A选项,此处的例外在于特别程序中的选民资格案件不是非讼程序,因为诉讼程序和非讼程序的分类是针对民事审判程序的分类,而选民资格案件涉及公民的政治权利,并非民事审判程序,所以既不是诉讼程序也不是非讼程序。
2.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宣告公民失踪这特别程序。首先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主体是利害关系人,并不限于近亲属。本案李某是刘某的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宣告刘某失踪,故A选项错误。关于变更代管的问题,根据《民诉解释》第344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如果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特别程序有关规定进行审理,如果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法人院另行指定代管人,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如果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根据该司法解释,法院适用特别程序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后,可能出现变更代管的情形,一是原指定的代所管人申请变更,二是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这两种情况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如果原指定的代管人申请变更,申请人只是请求法院确认他不再是财产代管人这一事实而已,并不涉及申请人与其他人的民事权益争议,故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处理;而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人则可是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代管权与被指定的财产代管人发生争议,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本题法院原指定的代管人是刘妻,而现在是刘父申请变更代管人,应当通过起诉方式,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因此答案选B。
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这一特别程序。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应当在调解协议生效后30日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首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应当由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A选项盲目目套用《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错误。其次,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所以王亮单方向法院申请的做法错误,B选项错误。再次,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应当在调解协议生效后30日内提出,李云出差2个月,超过了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时间,C选项错误。根据2015年《民诉解释》第357条,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以及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本案涉及房屋确权,所以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受理后应当驳回申请。因此答案选D。
1.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这特别程序。首先是管辖,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应当由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所以本案应当由丁区人民法院管辖,A选项中级别管辖错误,B选项中地域管辖错误;特别程序的审理组织一般为独任审理,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从无审判员1人组成合议庭一说,C选项错误;司法确认裁定是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具有既判力,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制作的调解协议是没有既判力的,因为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对方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可以(就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调解协议没有既判力,所以D选项错误。因此答案选ABCD。
2.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仅仅规定了宣告失踪、死亡,认定财产无主,以及公示催告程序需要公告,其余程序无需公告。因此答案选BCD。
1.宣告公民失踪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2.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3.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4.宣告婚姻无效案件;
5.选民资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