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事诉讼关系的角度与同学们讨论一项你们都感兴趣的知识点。
结合本章相关知识,与身边的同学进行讨论,找到你们共同关心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知识加以分析,以帮助同学们更好的结合实际,掌握本章的学习内容。
1、与同学们讨论共同感兴趣的知识。
2、运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知识进行分析。
1、写出知识点内容
2、写一篇300字左右的分析报告。
民事诉讼当事人始终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当然主体。原告人起诉状经法院审查认为合格后,法院应当受理原告人的起诉状,于是,原告与法院之间发生了一种社会关系;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诉状后,必须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后一般要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于是,被告与法院发生了一种社会关系。由于这种社会关系是发生在民事诉讼之中的,所以,它应当受到而且也不能不受到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调整。在起诉阶段是这样,在诉讼的其他阶段也是这样。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与法院,被告与法院之间始终会形成一定的并受到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请同学们阐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诉讼法律关的基本因素。包括: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民事诉讼权利的享有者和民事诉讼义务的承担者。包括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人民检察院。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中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就法院与当事人之间以及各方当事人之间而言,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即法院和当事人围绕着案件事实、证据是否真实和诉讼请求是否合法而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