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二章 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知识讲解>>视频课堂>>知识点一

知识点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视频学习资源下载

我们通过上述视频深入了解了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整个过程中或者诉讼的主要阶段起指导作用,为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所共同遵守的活动准则。

根据规定基本原则的法律和适用的范围不同,可以把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分为以下两类:

一、共有原则

共有原则,是指根据宪法,参照法院组织法有关规定制定的基本原则。这类基本原则的特点是不仅适用于民事诉讼,也适用于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具体包括:(1)法院独立审判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4)检察监督原则;(5)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原则等。

二、特有原则

特有原则,是指根据民事诉讼的规律和特点,在民事诉讼法中加以特别规定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

(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具有平等的诉讼地位。《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同等、对等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可见,同等和对等原则仅针对外国人、无国籍人适用。

(三)辩论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四)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1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五)处分原则

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决定行使或者放弃自己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六)检察监督原则

检察监督原则,是指检察机关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七)支持起诉原则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边学边练

通过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学习,

你是否掌握了相关概念和定义,

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