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事纠纷的救济方式与同学们讨论你们都感兴趣的知识。
结合本章相关知识,与身边的同学进行讨论,找到你们共同关心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并加以分析,以帮助同学们更好的结合实际,掌握本章的学习内容。
1、与同学们讨论民事纠纷之后的解决途径。
2、运用课上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
1、写出解决途径。
2、写不少于1000字左右的案例分析报告。
2017年5月4日,朝阳小区的王先生在小区内遛狗,今日王先生忘记系牵引绳,饲养的金毛犬见到孕妇李小姐直扑而上,将李小姐扑倒在地致其轻伤,那么李小姐的救济方式有哪些呢?
私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1.私力救济
私力救济又称为自力救济,是指纠纷主体在没有中立的第三者介入的情形下,依靠自身或其他私人力量解决纠纷,实现权利。纠纷解决过程具有非程序性,解决途径是依靠武力、操纵、说服和权威等私人力量。私立救济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是和解。
和解。当事人以平等协商、相互妥协的方式和平解决纠纷即为和解。其主要特性有:(1)高度自治性,即和解是依照双方纠纷主体自身力量解决纠纷,没有第三者协助或主持解决纠纷,和解的过程和结果均取决于双方纠纷主体的意思自治。(2)非规范性,即和解的过程和结果不受也无须受规范(尤其是法律规范)的严格制约,既不必严格依据程序规范进行,也不必严格依据实体规范达成和解协议。通常情况下,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或民事契约的性质和效力,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是指依靠社会力量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1)调解。是第三方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讲道理,促成其相互谅解相互妥协的解决纠纷的活动。我国现行法上具有ADR性质的调解,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消费者协会调解等。调解除了具有和解的特征外,它的一个明显特性是调解人的居中性。调解协议是有民事合同的效力,只能依靠当事人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2)仲裁。是指纠纷双方根据有关规定或双方协议,将争议提交到一定的机构,由该机构居中裁决的制度。与其他
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相比,仲裁有四个特点:①自愿性。仲裁解决争议以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自愿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作为前提,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阻断人民法院对该争议的管辖权。②民间性。民商事仲裁由作为民间机构的仲裁委员会进行。③自治性。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双方具有高度的自治性,可以选择仲裁员、约定仲裁规则、协商仲裁地点、选择适用的实体法、约定仲裁庭审理方式等。④合法性。仲裁应当遵守当事人选定或者法律规定必须适用的仲裁程序法和民事实体法,尤其不得排除适用强行法规范;仲裁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也具有执行力;除有相反证据加以推翻外,生效仲裁裁决所确认的事实为免证事实。
3.公力救济
在当事人无法通过自主性的方式解决纠纷时,必须设立一种强制性解决纠纷、保护权利的制度,这就是公力救济。公力救济的实质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解决纠纷的一种最具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公力救济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司法救济在民事领域的表现形式是民事诉讼制度。诉讼有两个特点:一是强制性,即法院凭借国家审判权强制性确定纠纷主体双方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并以国家强制执行权迫使义务主体履行生效的裁判。二是严格的规范性,即诉讼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