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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身份权



我们通过上述视频深入了解了身份权。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身份权:民事主体基于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资格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1.配偶权:主体是夫妻双方,以有效婚姻存续为前提,绝对权、支配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称。

2.亲属权:在我国,相互之间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亲属为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简答题(不是特别重要):

1.简述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见上文)。

3.简述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新增)。

3.答:一般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及人格尊严等根本人格利益而享有的人格权。

与具体人格权相比,一般人格权具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普遍性。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平等地享有一般人格权。

(2)权利客体的高度概括性。是具体人格权之外的、尚未或无法具体化的人格利益,涵盖了具体人格权之外民事主体应当享有的所有其他人格利益。

(3)所保护利益的根本性。人格平等、独立、自由、尊严都是民事主体之所以成为民事主体最根本的条件。

(4)权利内容的不确定性。内容无法确定也不应当确定。

边学边练

通过身份权的学习,你是否掌握了身份权,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