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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侵权责任法



单元八:特殊侵权责任分配


特殊侵权责任分配(超级重要)——一般是谁的行为侵权找谁负责,特别的是替代、补充

★替代责任-(1)为别人:存在监护、隶属、雇佣等特定关系的+(2)为致害物承担责任(记忆的时候先记替代有哪几种情形,哪几种是无过错)——公共机构责任小于其他自然人、机构(比如学习、医院、动物园,一般都是过错(包括过错推定),而普通的都是无过错)。

(二)用人者责任——对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致害行为担责(见笔记)——联系法人法定代表人、职员一起看(无过错)

(三)医疗机构(特殊用人者)责任——过错

(四)饲养的动物致损的替代责任

(五)物件致人损害(见笔记法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脱落物

举例:

(1)共同危险:甲乙丙丁都朝张三开了一枪,这个事实很清楚。但是张三身上只有一颗子弹,这个是谁枪里的,查不出来,即不知道谁最终导致张三死亡。那就所有人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民事侵权责任。(刑事责任不用你管,刑法中也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责任不影响侵权责任承担,财产不够的,先承担侵权赔偿。)

(2)高空抛物:张三被楼上不知谁的一个西瓜皮砸死了。现查明甲乙丙丁四户人家都有此种西瓜皮。但是没人看到是谁扔的,这几个人也都不承认,也证明不了(如果能证明四个人都扔了,但是不知道是谁,这是共同危险)。那现在就由这四个可疑人适当补偿。但如果甲能证明那天自己家里根本没人,那就不用补偿了。

公共道路上妨碍物(过错推定)

◆地面施工、窨井等地下设施(过错推定)

其他责任

(一)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先说一下买车(其实我也不懂):就是买车呢,必须要交的一个强制保险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在国家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同时,必须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该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尚未参加保险的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和肇事逃逸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用。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交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问题1:怎么确定赔付?

交通肇事责任第一步(不问对错,有事故就赔)

问题2:确定责任后一怎么确定交强险(+商业险)还不够赔时的最后侵权人?

其实很简单,就是保险照常(除非盗偷抢),侵权人看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