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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本栏目是对你们学过的知识和生活中常见问题的归纳。其中,有一些共性问题,也许你会需要哦!

让我来帮你解决常见问题!

问题一:技术合同有哪些?

回答:

(一)技术开发合同

1.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2.和著作权、专利权归属一起考(委托的归谁、合作的归谁,各自权利义务。)

(二)技术转让合同

1.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2.联系专利权转让一起看(书面合同十登记,未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因为它属于合同成立后的内容,而不是成立生效条件,未登记无法取得专利权,因为专利权转让自登记时生效,所以未登记会导致违约)。

3.3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三)技术咨询合同

1.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2.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即提供咨询的那个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技术服务合同

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客运合同是什么?

回答:

1.成立: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对旅客人身义务:

(1)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如不救助就属于违约或侵权——违反安保义务——联系侵权一起考虑)。

(2)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过错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该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客运合同

3.对旅客财产义务:

(过错责任)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托运的适用货运合同规定)。

问题三:什么是交付成果的合同?

回答: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突破相对性: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禁止全部转包)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优先受偿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对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消费者交付全部或部分价款后,承包人就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3)期限: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

(4)优先受偿价款范围: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发包人的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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