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请运用你学到的知识,尝试分析下面的案例。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C
【解析】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4条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在本题中,张某和李某并未在书面合同中约定合同的签订地,故应以最后签章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又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故本题中合同成立的地点应为李某摁手印的地点,即丙地,故选项C正确。合同在何地履行与合同成立的地点无关,故D选项的错误比较明显。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你是否掌握了合同?下面我们进入总结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