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什么是占有。
结合本章相关知识,与身边的同学进行讨论,找到你们共同关心的民法总则的知识加以分析,以帮助同学们更好的结合实际,掌握本章的学习内容。
同学们讨论共同感兴趣的民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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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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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是否具有本权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本权,是指基于法律上的原因,可对物进行占有的权利(如所有权、租赁权、他物权等)。
有权占有:指有本权的占有,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对承租物的占有。有权占有人可以拒绝他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如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无权占有中的占有人不享有留置权。
无权占有又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善意占有:占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1)只有善意占有人可受到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2)无权占有人因保存占有物支出的必要费用(如保管费、修理费、饲养费、治疗费)对权利人而言构成不当得利,善意占有人有权请求权利人补偿,而恶意占有人无权请求权利人补偿。
恶意占有: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责任。
在无权占有期间,占有物毁损灭失的,有残存物、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的,权利人有权请求无权占有人(无论善恶)返还残存物、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这是一种不当得利支付。但是当损失>弥补,只有恶意占有人需要补差价。
根据是否直接占有物品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
直接占有:指在事实上直接对物进行占有,如穿衣在身。
间接占有:虽不直接占有,但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对物加以支配的占有,如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是直接占有,出租人为间接占有人。
根据是否具有所有的意思分为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
自主占有:指以物属于自己所有的意思的占有,如盗贼对盗赃物的占有。
他主占有:无所有的意思,仅以某种特定关系支配物的意思的占有是他主占有,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承包土地的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