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上述视频深入了解了担保物权,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概念:以担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个什么权利呢?是这样的,就是我找你借钱、借物,或者你找我买东西,提前给了我钱但我现在没货,总之咱俩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但是,你不放心,怕我以后没能力还钱,你就让我找个担保,这个时候我可以找人担保(合同担保里的保证),也可以拿物担保,可以拿自己的,也可以拿别人的。我说那你看看,要是我以后还不上你的债,咱就把这些东西卖了先偿还你。所以担保物权,就是为了保证以后债权人债权能顺利实现,让他放心,而在自己的物(或别人的物)上给债权人设立了一个物权。
甲以某商铺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抵押权已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未偿还。甲提前得知乙银行将起诉自己,在乙银行起诉前将该商铺出租给不知情的丙,预收了1年租金。半年后经乙银行请求,该商铺被法院委托拍卖,由丁竞买取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通过学习,你是否掌握了担保物权,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