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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物权概述



单元一:物权概述


物权概述(★★★★)(主要是简答和辨析)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概念:

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债权是债权人享有的,以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为内容的权利。

性质:

物权是支配权:无须借助他人行为就能行使权利,并通过对标的物直接管领、支配实现自己利益。

债权是请求权。

效力范围:

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义务主体是自己以外的一切人。

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义务主体特定。

效力:

物权  

1.优先效力;

2.追及效力;

3.排他效力。

客体:

物权原则上为有体物。

债权是行为。

发生:

物权是法定主义。

债权是任意主义。

保护:

物权以恢复权利人对物的支配为主义目的:“物上请求权”为主、赔偿为补充。

债权主要是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