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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五:表见代理



我们通过上述视频深入了解了什么是表见代理,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表见代理——案例式选择题

概念:

指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虽无代理权,但因权利外观,善意且无过失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拥有代理权,为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理信赖,善意相对人有权主张该无权代理发生有权代理效果的制度。

构成要件(分析不全):

1.代理人无代理权: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时,无代理权。

2.有权利外观(存在使相对人相信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

①代理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或者盖有被代理人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代理人持有被代理人的印章;

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范围有限制,但相对人不知情;

③无代理权的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知道而不作否认表示。

3.须权利外观的形成可归责于被代理人(★★):

《民法总则》规定了下列情形,权利外观的形成不可归责于被代理人,不成立表见代理:

①行为人伪造他人的公章、合同书或者授权委托书等,假冒他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

②被代理人的公章、合同书或者授权委托书等遗失、被盗,或者与行为人特定的职务关系已经终止,并且已经以合理方式公告或者通知,相对人应当知悉的。

4.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所谓善意,指相对人“不知”代理人无代理权。所谓无过失,指相对人尽到了交易上合理的注意义务。

5.相对人基于信任而与该无权代理人为法律行为。

效果:

对被代理人:

①相对人有权主张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

②被代理人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对相对人:

相对人享有选择权,相对人既可以主张有权代理的效果,亦可在被代理人的追认生效前,行使撤销权,撤销与本人之间的合同。

边学边练

下列各项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是( )(多选题)

通过表见代理的学习,你是否掌握了表见代理,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