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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七: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们通过上述视频深入了解了自然人的具体内容。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概念:

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了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条件特点:

1.未来性。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得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

2.或然性。条件应当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或然性。如果肯定发生或肯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认定为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如果以肯定不发生的事实作为所附条件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

3.非法定性。法律规定或基于行为性质所决定的事实,不能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就法律规定的事实不能附条件而言,例如,当事人就设定质权的行为约定,质权的设定应当自移转质物占有时生效,但根据物权法规定,质权生效须移转质物的占有,因此这里的约定实际上是物权法的明确规定,因而不得成为所附条件。就基于行为的性质所决定的事实而言,主要包括票据行为、抵销、撤销、承认、解除以及行使选择权的行为等。

4.合法性。违法的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得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

三、条件分类:

1.根据条件对法律行为所起到作用的不同:

(1)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要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

◆附延缓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未生效,条件成就,该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条件不成就,则一直不生效。

(2)解除条件(消灭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就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

◆附解除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条件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解除;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一直有效。

2.根据条件内容的不同:

(1)肯定条件(积极条件):是指以某种事实的发生为其内容的条件。

(2)否定条件(消极条件):是指以某种事实的不发生为其内容的条件。

◆一般而言,带有否定字眼的附条件是否定条件。无论是肯定条件还是否定条件,都既可以作为延缓条件,也可以作为解除条件。

四、法律效果: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以后,就已经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法律拘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单方予以撤回或者单方随意变更,对于附条件的合同而言,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就构成违约。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以后,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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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你是否掌握了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具体内容,接下来我们进入学以致用。